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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用餐时,食客常会发现一些饮食业者在户外摆放桌椅。那么,饮食业者在户外摆放桌椅是否合法呢?
根据市政厅执照组的规定,饮食店业者可以申请在店铺外的五角基、路肩、私人地、路的尽头、非繁忙道路、以及横港等地摆放桌椅。也就是说,如果饮食业者想要在户外摆放桌椅,他们需要向当地市议会申请并获得相关的户外摆放桌椅执照(Permit to Place Tables Outside Premises)。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户外摆放桌椅,属于违反市议会执照限制的行为(即:违法)。
这一行为触犯了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第46条(在公共空间摆放障碍物)。一旦被控,违规者可能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被警方或执法人员逮捕并带上推事庭。一旦罪名成立,违规的饮食业者将面临不超过500马币的罚款。此外,根据该条文,市议会的执法人员有权采取执法行动并充公摆放在街边的桌椅。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市议会的条例可能有所不同,户外摆放桌椅的指南和条件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饮食业者在申请相关执照时应详细了解当地市议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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